【本報訊】由貿易發展局主辦的「美食博覽」,將於下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在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有參展商投訴,貿發局規定參展商必須以一百二十五元的時薪聘請會展職員,負責向到場參觀顧客提供含酒精飲品的試飲服務,並規定每天最少需要聘用四小時,參展商批評在現時經濟環境下,有關職員的薪酬釐定得太高,令營運攤位的成本大增。
根據貿發局向參展商提供的聘用細則指出,在美食博覽期間,聘請每名會展職員,費用為每小時一百二十五元,最少每日需要聘請四小時,費用全數由參展商支付。
貿發局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法例規定,若參展商在參展期間售賣酒精類飲品,該局安排由會展申請一個臨時酒牌,然後再安排員工在各攤位內向顧客提供試酒服務。
他強調,時薪一百二十五元是由會展釐定,貿發局從中並無任何得益,而若參展商只出售未開瓶的酒類飲品或自行申請酒牌,即毋須聘用該些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