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五度強姦菲籍女傭的退役足球門將劉棟平,昨在高等法院自辯時,承認與女事主發生關係後,其僱主身份很尷尬,而他曾兩度在四歲女兒身邊,與女事主做愛,因女兒當時熟睡了,故以其道德標準,可以接受。
已離婚的四十二歲被告劉棟平昨接受盤問時,指女事主外表不算吸引,但遭她挑逗,才與她發生關係。
劉說他感覺身份尷尬,而女事主的態度,亦令他感覺不妙,譬如他與女事主討論周日不放假事宜,即被她當街責罵,考慮他日或會再結識異性,遂提出終止這段關係。
自此以後,女事主多日不理睬劉,但最後一次性交,卻是女事主採主動,雖然劉身體不適,但見她回復友善便「順吓佢意」。
不過,主控官盤問劉時,指女事主初來埗到,最初兩次遇事時,並未睡夠,身心疲憊,必然是被劉用刀威迫,無可選擇下就範,劉否認。
主控官又問劉,他兩度在女兒身邊,與女事主做愛,以其道德標準,可否接受,劉指女兒當時已熟睡,故可以接受。被問到女事主為何要誣衊他,劉說:「可能我怪責過佢。」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7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