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看到一位年輕的英文老師接受訪問,她反對基準試,認為給老師太大壓力。我的觀後感是,如果老師的英文天下無敵,怕甚麼考試?如果英文不好去當老師,我們做家長的壓力肯定比你大。聽朋友G說,他認識一個英文糟糕的人跑去Band1學校教英文,由此可推測,大抵連校長的英文都不好,所以不知道請了一個甚麼水準的老師。舊同學G在大學唸英國文學,英文公認好的,最近卻被新來的英國人波士挑剔她對「between」和「among」的用法。
小時候一位英文老師教我們,兩個人用「between」,三個人或以上用「among」,我問過好幾位朋友,他們的老師都是這樣教。然而,舊同學G卻被英國人窒:「我知你們的學校是這樣教,但英國本土人沒有這規矩。」然後把牛津字典送給她,看後真叫人無所適從。根據牛津字典,Among用於指作為「一整體」的人或事,例句:Theytalkedamongthemselveswhiletheywaited。Between用於指兩個人或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人或事,例句:Shedividedherpossessionsequallybetweenherfourchildren。是我老師錯?是我老師的老師錯?是字典錯?是香港人約定俗成的英文錯?是我錯?還是nativespeaker太挑剔的錯?二十多年以為自己正確,突然被指正,我覺得晴天霹靂,應該怎教我的女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