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未算勝利 - 李怡

李怡專欄:未算勝利 - 李怡

董伯在七月五日提出「三項修訂,如期立法」時,表示這是「真正聽取了市民的訴求所作出的修改」。倘若他真是以此來回應市民的訴求的話,為甚麼在七月一日大遊行之前,董政權又對三項訴求寸步不讓?
董伯在七月七日宣布押後二讀「國安條例」時,也說是為了回應市民的訴求,說「社會需要冷靜,需要團結」。倘若他真是聽到七一遊行的市民聲音的話,為甚麼在七月七日之前,對七月九日的二讀日期寸步不讓?
很明顯,聽市民的訴求是假,為勢所迫是真。七一遊行使民建聯擔心年底區議會選舉和明年立法會選舉的選票流失,故要董伯作「三項修訂」;延期二讀是田北俊率自由黨決定支持延期,董伯無法取得立法會的多數票,故被迫讓步。
因此,這次董伯決定延期二讀「國安條例」,完全是被迫的,而且是迫一步他才退一步,能夠不退他還是會死撐的。這說明了一個道理,就是:任何掌絕對權力者都是不會放權也不會讓步的,要他放權、讓步,只能採取迫的手段,否則說多少道理他也不會聽。

董伯自擔任特首以來,自以為權力逐漸鞏固,且在任二屆特首後,藉高官問責制和行政會議的組成而掌握了絕對權力。他上有北京支持;原有公務員體制下逐級升遷而晉身高官的體制被他打破,現時三司十一局治港班子的權力來源全部來自特首,可以任由他指揮;由高官為主加上兩大黨魁組成的行政會議,可以穩定操控立法會的多數。於是,董伯掌絕對權力,自以為有如毛澤東、鄧小平,可以為所欲為。民主派的反對聲音,他則以輕蔑的態度對待,根本懶得理。
但董伯不能控制自由報道的傳媒,這是他的絕對權力伸手不及的領域。無論在沙士疫潮中,還是在廿三條立法中,傳媒的自由報道揭露了護航官員和議員的種種醜態,報道了大律師公會、廿三條法律關注組,以及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余若薇等等的充份說理的言論,從而起了動員群眾參與七一大遊行的重要作用。
因此,在迫董伯讓步的過程中,五十萬市民是真正英雄,而傳媒則是動員市民的間接英雄。這一個結果,讓我們認識了一個道理,就是只要市民齊心,發揮真正主人翁的精神,不怕酷熱不怕流汗,走上街頭,我們要爭取的東西,是可以爭取到的。
董伯的讓步是被迫的,香港市民還不能算已經勝利。我們要深思的是:為甚麼董伯可以不顧已經非常清楚的民意,不理民調,一意孤行?為甚麼保安局可以歪曲民意,說多數民意支持保安局的「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為甚麼葉劉淑儀可以如此惡形惡狀?說到底,還不是因為不民主地產生特首和欠民主地產生立法會?倘若特首和立法會由市民全面直選產生,人民又何須上街?
因此,香港根本的問題,是成熟、理性、知識水平不低的市民,卻不能行使主人翁的民主權利。爭取民主權利,應是下一個五十萬人上街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