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咖啡、奶茶作招徠的港式茶餐廳「大排檔」,發生股東糾紛,擁有四成股份的小股東指控大股東夫婦行為不當,以公司金錢購買平治汽車私用、未經董事局批准擅自借款千萬元,損小股東權益,遂要求拆夥,昨獲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頒令大股東夫婦購買小股東所持股份,在買賣完成前不得將經營「大排檔」清盤。 記者:梁瑞珮
提出呈請的小股東JohnTung透過康耀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經營「大排檔」及另一連鎖食肆「健一小廚」的大排檔零售店有限公司四成股份,餘下六成股份由大股東夫婦黃家和及梁寶珊透過兩間答辯公司持有,分別為大排檔食品有限公司及城巿策田各發展有限公司。據呈請一方估計,四成股份約值一千萬元。
大股東黃家和夫婦曾要求法庭將呈請聆訊押後,聲稱可能提出反呈請,把大排檔零售店有限公司申請清盤,更指「沙士」爆發,生意業務大受影響,令兩名大股東財政緊絀,沒有足夠金錢購買小股東的股份,但申請未獲法官批准。
小股東於去年十二月取得法庭頒令,兩名大股東同意購買小股東的四成股份,及後卻拒絕履行,故引起今次呈請。小股東指出,黃家和及梁寶珊行為不當,包括以公司金錢購買一部價值五十九萬元的「平治」私用、獲公司同意借款二百多萬元卻沒有償還利息、未經董事局批准從公司借款共一千一百萬元,影響公司現金周轉,以及收取過高管理費用。小股東認為兩人的行為,不公平地損害其權益,故根據《公司條例》第168A提出呈請。
高等法院法官昨頒令,兩名大股東大排檔食品及城巿策田各須購買小股東的四成股份,倘若兩名大股東未能履行該頒令,則由大排檔零售店有限公司本身購回有關股份,另法官頒令在交易完成前,以上三間公司均不能採取任何行動把大排檔零售店清盤。
以咖啡、奶茶作招牌貨的「大排檔」餐廳在港成立近十年歷史,由當初的三間門巿擴充至現時十二間,大排檔零售店更於○一年收購另一連鎖食肆、擁有十二間門巿的「健一小廚」。
「大排檔」創辦人之一黃家和以「香港情懷」作巿場策略,於九八年獲得巿場策略比賽銅獎,亦曾出任公益金籌款委員會主席。
案件編號:HCMP24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