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教會男文員兼義工,遭解僱後仍保留鑰匙,潛返尖沙嘴的教會內撬毀夾萬,盜去一萬六千多元現金,因留下指紋而落網,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名。法官杜麗冰斥被告的行為如同出賣教會,判入獄二十個月。
被告何東輝,三十二歲,有兩次盜竊案底。失竊地點為尖沙嘴路德會頌恩堂,被告曾於該教會任職文員及義工。案情透露,被告離職後仍繼續保留教會的鑰匙,今年四月二十日深夜,被告使用鑰匙進入教會內,利用螺絲批撬開一個夾萬,偷取一萬六千七百多元現款。一名教會執事兩日後返教會,發現夾萬內款項不翼而飛,於是報警。警方其後憑被告留下指紋,翌月將被告拘捕歸案。被告警誡下承認爆竊。
案件編號:DCCC5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