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藏毒罰款將丟職

消防員藏毒罰款將丟職

【本報訊】消防員深宵參加派對涉藏毒,庭上自辯稱應女伴要求入廁格親熱時,替她保管涉案煙盒,但不獲法庭接納被判罪成,輕判罰款一千五百元。辯方求情稱被告內心極痛苦,因為將失去消防工作。
二十七歲的被告姚凱達,另涉一宗管有他人身份證案件,押至九月二十四日審訊,其間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

官指女證人誠實
裁判官昨日在觀塘法院裁決指,控方女證人口供誠實可靠,她在男廁格內目睹被告「索K(俗稱氯胺酮)」;至於被告的口供令人難以置信,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27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