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在手 政府將有恃無恐

惡法在手 政府將有恃無恐

特區政府如果到了今天仍不明白五十萬香港人為甚麼要上街,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或許可以給他們一個答案,就是特區政府的record(紀錄)差,只要有法例在手,他們會為短期利益,義無反顧地使用。

損害知識型經濟
他隨手向記者擧幾個例子,第一個是尋求人大釋法,由於政府不滿意終審庭的判決,便不惜嘗試發動《基本法》的機制,申請推翻特區終審庭的判決;第二個例子,是律政司司長有法律權力起訴或不起訴某人,結果便不起訴前政協委員胡仙,但卻控告遊行人士;第三個例子,就是欺壓社會中弱勢社群中的弱勢,引用舊例向菲傭開徵被人咒罵已久的人頭稅。
「香港人點解睇得咁緊23條,就係因為我哋嘅政府一定要用法律箍緊,因為法庭係唯一嘅制衡,如果唔係就要搵五十萬人上街。」他說。當然另一個原因是香港沒有一個民主政制去制衡政府。
陳景生覺得政府應該虛心聽取市民及專家意見。以香港的經濟模式來說,政府不應該令新聞界有憂慮,因為香港着重知識型經濟,這個肯定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直接掛鈎。「香港人買賣期指、股票,呢啲全靠資訊流通。23條呢個問題咁分化,不如先擱置一邊不理,集中精神重建經濟好過,咁樣經濟自然好。」

條例多處不清晰
《國安條例草案》經多番修訂,還有很多疑問未解決,以特首上周六拋出的三點最後讓步來說,陳景生指還有很多地方不清晰,例如「揭露任何官員的不合法活動、濫用權力、嚴重疏於職守或其他嚴重不當行為」可作為未經授權披露國家機密的抗辯,但條例對於「官員」定義卻不清楚,究竟官員包不包括大陸的官員?大陸政經不分,好像中銀香港前總裁劉金寶,他算不算是官員呢?
記者:陳慧兒
《踢爆23系列報道之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