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政府不顧民意反對硬推《基本法》第23條立法,激發五十萬人上街,動搖政府管治,可是特首未有吸取教訓,至今仍不肯與民間對話。由一群大律師等組成的基本法23條關注組提醒政府要取回民心,除了要重新為23條立法進行諮詢外,也要撤換只懂「橫蠻同硬銷」23條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由更得市民信任的官員處理立法工作。 記者:莫劍弦
【本報訊】雖然政府終決定押後23條立法,但至今未有交代日後再諮詢公眾、以及修改條文的具體時間表。23條關注組認為,特區政府經過7.1五十萬人大遊行的教訓,今次應該誠心聽取民意,循正當途徑進行23條立法,成員之一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警告,政府要避免重蹈覆轍,一定要令民間參與立法程序,「否則歷史只會重演。」
23條關注組昨召開記者會,建議重新諮詢及修訂23條立法方案。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批評,23條立法弄致今天的田地,主要是政府一開始就「行錯一步棋」,只期望匆匆立法,「一開始就走捷徑、好多嘢冇做到」,根本沒有一個「真真正正、妥當嘅立法程序」。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批評,另一個令市民不接受立法的原因,是推銷23條草案的官員態度有問題,她批評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態度「橫蠻同硬銷」,政府要再推23條就必須「換馬」:「好難想像同一班人完全改變態度」,政府必須用「另一位更得市民信任官員去處理23條立法問題。」
關注組就修改草案提出兩個方案。關注組成員李志喜表示,政府應重新檢討涉及23條的三條草案,包括《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社團條例》修訂,包括刪除一些23條沒有要求做的條文,例如禁制與內地遭取締組織有關的本地團體。
另一成員湯家驊表示,政府提出的三項新修訂,包括新加入公眾利益條文,公務人員不包括特首、內地官員,範圍十分狹窄,有需要重新進行諮詢。
假如政府拒絕重新對全條草案進行諮詢,關注組有另一個拆衷方案,就是將政府、立法會及專業團體提出的所有修訂,一併做公開諮詢,政府要「少用口、多聆聽」,並委任民調機構對修訂進行調查,諮詢期結束後,再將民意做成一份公正報告,提交立會討論及諮詢,而立法會審議必須不設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