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四歲少年在「沙士」病毒入侵本港期間,在愚人節當天涉盜用《明報新聞網》的格式,於互聯網上散播「香港成為疫埠」假消息。少年被警方以《檢疫及防疫條例》票控,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總裁判官李瀚良認為引用該項條例控告並不適合,建議以《刑事條例》檢控,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一日,以待控方徵詢法律指示。
該名十四歲少年,昨日由父親陪同到法院應訊,控方引用《檢疫及防疫條例》提出票控,指被告於今年四月一日愚人節在香港,明知而提供有關傳染病的虛假資料,即聲稱行政長官公布因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毒,未能受控而宣布香港為疫埠。
總裁判官李瀚良表示,控方有權引用那一條條例提出檢控,但他認為該宗事件以《檢疫及防疫條例》檢控並不適合,建議控方可引用《刑事條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作出檢控,較為合適。
根據現行法例,觸犯《檢疫及防疫條例》一四一章第7條1B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二千五百元。而《刑事條例》一六一規例,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五年。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時,不忘向少年及其父親解釋,並不是想加重刑罰,只是因法理問題必須清晰。
事發今年愚人節,有人在互聯網上的《明報新聞網》發放一則虛假新聞消息,內容大意指特首董建華引用香港法例141B章把香港列為疫埠,市民不能離開居所。其後,本港不少超級市場出現搶購糧食及日用品潮,警方經追查下,於同日傍晚在大埔將涉案少年拘捕。
案件編號:FLS70001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