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勝利了!
從表面看來,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先生在關鍵時刻轉軚,不再支持政府如期立法是令特首董建華決定撤回惡法的主因。但是,要不是五十萬市民走上街頭、要不是五十萬市民發出強大的呼聲,田先生及自由黨怎會突然轉軚、怎會背棄失盡民心的特區政府呢?這不是人民力量勝利又是甚麼呢?
從表面看來,北京政府不再硬挺特首董建華、不堅持惡法要在明天通過,才讓自由黨有轉軚的空間。但是,要不是五十萬市民走上街頭、要不是五十萬市民發出強大的呼聲,北京政府根本不知道董建華政府及《基本法》二十三條是如此不得民心,國際社會也不會向北京施以強大的壓力。這不是人民力量的勝利又是甚麼呢?
然而今次的勝利只是初步的勝利、只是局部的勝利。應該看到,五十萬市民的呼聲並沒有改變特首及特區政府的管治作風。董特首在上周六──即大遊行後第四天依然堅持要如期立法,直到自由黨不再支持政府、直到大勢已去他才被迫接受要押後立法。也就是說,董先生根本沒有聽到五十萬市民的訴求及呼聲,只是在無計可想的情況下才作退讓,像這樣的態度不是跟他過往的作風沒有分別嗎?
此外,《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導致民怨沸騰、導致社會嚴重分化及對抗,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是責無旁貸的。試想想要不是她完全聽不進甚至蔑視不同的意見、反對的意見,怎會令專業團體、社會團體及市民跟政府的分歧愈來愈大、愈來愈難溝通呢?可是特首董建華對葉局長這樣重大的失誤毫不在意,更沒有根據問責制追究政治責任。像這樣包庇有重大過失官員的態度,不是說明他是沒有聽到市民的呼聲嗎?
我們認為,人民力量要真正改變政府的施政作風、要真正促使官員問責,關鍵在於從制度上讓人民力量發揮作用。而要讓人民力量從制度上發揮作用,普選是最直接及有效的方法。只有引進全面普選,市民才可以用手上的一票防止特首或立法會強行通過市民反對的惡法;只有引進全面普選才能確保犯上重大錯誤的官員承擔責任。若果香港不盡快引入全面普選,市民便可能被迫一而再的要走上街頭,或被迫接受不得民心的惡法,這恐怕是誰也不想看到的情況。
為了確保人民力量的勝利果實,為了確保人民力量能發揮作用,我們實在有必要全力爭取加快民主步伐!
(圖)若果香港不盡快引入全面普選,市民將來會被迫一而再的要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