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撰稿人控侵權案押後判

女撰稿人控侵權案押後判

【本報訊】贊助利物浦對香港隊之戰的投資推廣署,遭多媒體製作公司女創辦人指控侵權及索償五萬元一案,昨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

指投資推廣署抄襲
申索人指署方將其前作的設計用於署方小冊子上,涉侵犯知識產權,署方則辯稱與她已簽署版權轉讓書,有權使用有關設計。審裁官押後待雙方書面陳詞始宣判。
五十五歲的申請人吳玲(MerleLindaWolin)為自由撰稿人,曾兩度獲提名參選美國新聞界最高榮譽的普立茲獎。根據入稟狀,前年十一月起,吳先後為投資推廣署製作多份小冊子。
至去年六月,吳發現署方一份保險小冊子,設計竟與其前作基金管理小冊子十分相似,吳指小冊子屬抄襲與署方交涉,去年十一月與署方簽下版權轉讓書。
不過,雙方對轉讓書卻有不同詮釋,引發今次訴訟。
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賈沛年作證表示,轉讓書已將吳過往為署方設計全部小冊子的版權,悉數授予署方,署方有權沿用其設計,製作新小冊子,並無侵權。
案件編號:SCTC58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