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或須付補地價45億

太古或須付補地價45億

【本報訊】太古(019)昨日公布,終審法院拒絕向太古地產批出法庭許可,就太古城補地價的仲裁判決提出上訴,故該集團可能要支付45億元補地價及利息,但有關支出早已計入2000年度帳目。太古對結果深表遺憾,但尊重法院的最終裁決。有關的補地價及利息金額,仍須待太古與政府雙方協定,或透過仲裁程序裁定。太古發言人表示,暫未知支付時間。

終審庭不批准上訴
不過,她強調太古剛開始籌措的20億元、5年期循環信貸,屬一般再融資安排,並非為太古城補地價而設。財經雜誌《基點》透露,太古正透過渣打及滙豐,籌措該筆貸款,息率為1至6個月銀行同業拆息加32點子。
今次上訴事緣太古於01年初在仲裁中敗訴,須就太古城中心3、4座、1座辦公大樓及太古城海天花園住宅計劃,支付補地價及利息。為了推翻仲裁結果,太古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後,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去年被駁回。太古今年6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可惜昨日被終審庭拒絕,故須支付補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