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帳兩罪成 禁做董事五年<br>前八佰伴董事判監緩刑

造假帳兩罪成 禁做董事五年
前八佰伴董事判監緩刑

【本報訊】已倒閉的前上巿公司八佰伴國際控股,包括八佰伴創辦人和田一夫的女婿等高層,涉嫌詐騙八佰伴國際高達十一億港元貸款一案,其前財務董事藤田一彥被控向核數師呈交不實陳述,昨在高等法院因兩項造假帳罪名,獲法官輕判入獄兩年,緩刑三年,另根據《公司條例》下令在五年內不得擔任董事職務。

參考王弼燮案判處
四十九歲被告藤田一彥,案發時任八佰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財務董事,現於一間日資國際健康護理產品公司香港辦事處工作,他原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三項造假帳罪名,陪審團只裁定其中兩項造假帳罪成立。
法官宣判時指出,接納八佰伴實由創辦人和田一夫三兄弟及其女婿河合宏昌組成的董事局控制,被告只是他們的下屬,沒有參與假借貸,八佰伴蒙受損失也非被告向核數師呈交不實誤導信件所致,但現時只得被告一人被控。
法官接納被告沒有個人得益,反遭公司拖欠薪金七十多萬,被捕後羈押一個月已受懲罰,事件對他及家人造成困擾,故參考正達集團前顧問王弼燮及前妻造假帳一案後,決定判處被告緩刑。
控方指出,於九五年四月至九七年九月期間,八佰伴創辦人和田一夫的女婿河合宏昌及財務經理齊藤正和串謀,先後向六間公司批出借貸,合共達十一億港元。身為財務董事的被告於九七年八月向羅兵咸會計師事務所作不實陳述。

六億貸款無法收回
其後,八佰伴出現財政困難,新管理層接管後,發現八佰伴國際控股有高達六億港元無法收回貸款,最終遭清盤。警方接手調查問題帳目,發現該六間公司實由被告、河合宏昌及齊藤正和控制,所批問題貸款大部份回流八佰伴集團。
案件編號:HCCC3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