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不變亦變 - 李怡

李怡專欄:不變亦變 - 李怡

從市民抱着「即使徒勞無功,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做」的心情參與七一大遊行,到七一後筆者提出肯定勞而有功、「我們必勝」的看法,發展到現在,已經不僅是認定「我們必勝」,而且可以認定:掀起反自由、法治、人權的逆流的董政權及其保皇走狗們,是必敗無疑了。
兩三天過去了,誠如《蘋果日報》的頭條標題所示:「董建華陣腳大亂」。董伯顯然尚不知道如何回應五十萬人的抗議之聲。董政權考慮的出路無非三條:一是順應民情,押後二讀三讀二十三條立法的時間;二是遵照投機派的曾鈺成所建議,抽起爭議最大的取締危害國家安全組織部份,及加入新聞界可用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三是不顧一切,實行霸王硬上弓,堅持不作修改並依原定時間在後天三讀通過。

董政權原先堅持要在七月九日通過二十三條立法,其如意算盤是:通過後約一年,而沒有任何違反國安條例的案例產生,也就是以一年的時間告訴市民,二十三條立法並沒有影響港人的自由與人權。經此一年後進行二○○四年立法會選舉,保皇派議員就可以振振有詞地指斥民主派是杞人憂天,甚至是有意要「唱衰」香港啦。於是,無論直選或功能組別選舉,保皇派均可保住現有議席,也就是在立法會可過半數。
這個如意算盤被憤怒的市民大遊行粉粹了。倘若國安條例按原定時間依原版在立法會通過,那麼可以想像的是,必有許多人憤怒地決定「以身試法」。本來不贊成暴力、不主張藏獨疆獨台獨的人士,偏要在這時候提出激烈的、煽動分裂國家的言論,看特區政府的執法機關要不要向他們起訴。若不起訴,那麼國安條例形同虛設,徒然引起市民對國家安全的更大衝擊;若起訴而法庭引用兩個人權公約判被告無罪,那麼國安條例更是形同虛設(這個可能性極大),若判有罪就更是掀起市民和國際社會的更大反彈了。

因此,國安條例倉卒通過,對市民固然是威脅,對中國政權、特區的董政權也絕非好事,它引起市民對國家政權、對董政權的衝擊,引起市民的分化,必益趨嚴重。
當今世界大勢所趨,反自由、人權的逆流是無法得逞的。正如梁啟超在一百多年前的《變法通議》所說:「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萬國蒸蒸,日趨於上,大勢相迫,非可閼制,變亦變,不變亦變。變而變,變之權操諸己,可以保國,可以保種,可以保教;不變而變者,變之權讓諸人,束縛之馳驟之。嗚呼!則非吾所敢言矣。」
董政權是否大幅修訂國安條例,已不重要。反正大勢相迫,變亦變,不變亦變,只差在他要把變之權操諸己還是讓諸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