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行導師被欠薪追討無門

琴行導師被欠薪追討無門

在琴行兼職導師的一名鋼琴女教師,被琴行拖延發放薪金,多次追討無結果,因雙方只簽署協議書,協議如何分帳,未能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向勞工處求助,勞工處亦要再行研究。但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現時有不少公司,如補習社等,均與教師簽署協議書協議分帳細則,並非僱傭合約,若最終證實不受僱傭條例監管,一旦被拖欠薪金,只可循民事途徑追討。

「佢哋拖我嘅錢唔係多,都係三千幾蚊,但係佢之前成日拖我,例遲十幾日先畀我,但𠵱家係拖到連五月份工資,到𠵱家都未發畀我,我覺得呢個係原則問題。」

經常拖延發薪
《蘋果》讀者董小姐於二○○一年開始,加入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樂華琴行當兼職鋼琴教師,至今已逾兩年。
她說,其間經常被拖延發放薪金,但見每次雖遲十多天,最後總會收到,便啞忍不理,但琴行至今仍未發放五月份薪金給她,令她忍無可忍。
她說:「我六月底時再打電話去,問究竟幾時先出番五月份嘅錢畀我,佢哋雖然話會即晚畀我,但到𠵱家都過咗四、五日,但重未有,激死我。」

只簽協議分帳
董小姐說,其實她早萌去意,但念及學生考試在即,不想學生考試前轉換老師,影響表現,故才無奈地繼續留任。
她坦言,她與琴行只簽訂協議分帳細則,並非僱傭合約,她也不清楚自己是否受到僱傭條例保障,遂向本報求助。
本報曾聯絡樂華琴行,但直至截稿前,仍未收到任何回應。(○七○二○一四)

意見:可聯絡勞資關係科
勞工處新聞組發言人表示,投訴人與琴行簽訂「導師合作協議書」,與琴行拆帳分錢,故難以單憑該協議書便可釐定投訴人與琴行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及是否受僱傭條例保障。勞工處建議投訴人聯絡勞資關係科投訴,由勞資關係科職員詳細研究其個案。若投訴個案不受僱傭條例保障,投訴人可循民事途徑向琴行作出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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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琴行被投訴拖欠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