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投身傳銷無心家務

外傭投身傳銷無心家務

外籍傭工只可從事家務性質工作,但有不少外傭從事傳銷工作賺外快,本報近日接獲外傭僱主投訴,指所聘用家庭外傭,因加入傳銷而無心工作、除霸用家中電話外、亦借故離家不知所終,直接影響家中日常工作,但又投訴無門,遂向本報求助。

聘用一名印尼籍家庭傭工多年的黃小姐向記者大吐苦水,她說,一直以為印傭較單純,故她及親戚亦放心僱用。豈料,近月發現其印傭日漸懶散,經常借故離家後不知所終,或是在家不停「煲電話粥」,無心工作,後來發現印傭常拿着一文件夾、並有一些地址、電話等資料的名單,經追問下,印傭和盤托出。
黃小姐稱,其印傭表示,經印尼朋友介紹加入一間傳銷公司,由於介紹愈多人加入,賺取回佣愈多,故她需不斷聯絡友人,介紹加入傳銷公司,並稱其居住屋苑,大部份印傭都已加入傳銷,且努力「拉人入會」,每逢周日均會到傳銷公司商討發展大計。

游說介紹他人
黃小姐稱,「我同佢講咁係犯法㗎,咁佢先話唔再去。但我估佢哋都唔會咁易離開,電話一到,佢又即刻落街,落樓下買少少嘢都可以去足個幾鐘,搞到無晒心機做嘢,對我哋啲僱主真係好唔公平!」
她稱為此感到苦惱,其後佯稱有印傭朋友介紹入會,致電傳銷公司查詢,「我話咁係違法喎,怕唔怕收唔番啲錢?佢竟然答我話:「係,我哋知,啲外傭得三千幾蚊人工,咪當幫吓佢哋囉!不過唔使擔心喎,就算佢哋俾人捉到炒咗,我哋都會滙番錢畀佢哋、亦會幫你追番啲錢。」
記者亦曾佯稱欲加入而致電傳銷公司,對方甫開腔便問記者誰是介紹人,記者稱朋友介紹並表示欲購買減肥手表,對方答稱需二千多元,但若介紹他人加入,則可以抽佣。記者隨即問是否需入會,對方則指「都唔算係入會嘅、只係嚟填吓啲form(表格)啫。」隨後又再問:「介紹你嗰個係本地人定係外地?印尼人?」記者答稱是印傭,對方便指電話中難以全面理解、着記者到傳銷公司詳細了解。
記者抵達傳銷公司,有一女職員招待,推介其公司出品的減肥手表,「你用$2090買,再介紹其他人買就可得回佣$706,咁你下線人再介紹其他人話$7

聲稱月賺數萬
其間,有一名尼泊爾男子出現,該女職員即作介紹並聲言他是一成功例子,月賺數萬元。女職員更稱,除尼泊爾外、該公司還有菲律賓人、印尼人及本地人,當中確有些是外傭。記者逗留十五分鐘後,便藉詞拿着未填妥的表格離開。 (○六二四○二九)

回應:違例可監禁兩年
入境事務署發言人表示,現正跟進調查有關事件,並已作出部署。發言人強調,外地傭工只可從事家務性質的工作、並須於合約上所訂明的指定地點工作,若從事任何於此範圍外的工作,則屬違反逗留條例,觸犯者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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