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跛豪」的跛翁,用刀斬死上門恐嚇他的癮君子,被控謀殺罪,陪審團相信跛翁受挑釁才殺人,判其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貝珊昨形容跛翁手段凶殘,反應過激,判監十年。
法官昨判案說,死者與被告在公園吵架後,相隔二十五分鐘才上門挑釁,被告應有足夠時間冷靜下來,但仍憤怒至此,實難理解。
法官又形容被告的襲擊,迅速及凶殘,雖然被告跛腳,但上身非常強壯,遂以十五年為判刑起點,因被告早承認誤殺罪,酌量減刑。
五十九歲被告冼桂清被控於○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即去年中秋節,在其屯門安定邨寓所,謀殺三十三歲的黃志強,黃是癮君子,亦是黑幫「新義安」成員。
案件編號:HCCC2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