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擬賣盤避犯23條

《信報》擬賣盤避犯23條

【本報訊】《基本法》第23條未立法,已有報章考慮停刊,為本港新聞自由敲響警鐘。筆名曹仁超的《信報》董事曹志明昨日表示,若《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按現時建議原封不動獲得立法會通過,該報董事局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後,考慮將創刊三十周年的《信報》賣盤或結束經營。

最怕警擅闖屋搜查
曹志明昨日上午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中公開說:「出咗23條之後,好多員工去做新聞時,我再唔敢保證佢哋可以開開心心咁返屋企。所以董事局考慮過,如果七月九號原裝通過呢條法例,我哋會諮詢法律界人士嘅意見。如果我哋無辦法做到呢一點,或者賣盤、或者結束。」
他指出,對於23條的內容,他們最憂慮是當局可以未經法庭頒授手令,即可入屋搜查或凍結財產;同時近期國內同業因採訪周正毅事件,引致不少麻煩,若國安法通過,本港傳媒採訪類似新聞時,會否被視作擾亂國內金融即成疑問。
曹志明昨在其《信報》專欄「投資者日記」也以「7.9後要自求多福」中寫道:「傳媒工作者同普通人冇分別,我哋唔係南非曼德拉,願為爭取南非獨立而坐監二十二年;我哋更加唔係印度甘地,我哋只想奉公守法,第23條立法後分分鐘自己犯法都唔知。」

新聞協會約見政黨
另一方面,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昨午約見立法會各政黨,要求押後下星期三恢復二讀23條草案,並希望他們應新聞界要求,修訂草案條文,包括在未經授權披露國家機密罪名中,引入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