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回歸六周年酒會上說:「希望香港同胞珍惜來之不易的主人翁地位。」
當天下午,香港同胞就以超過五十萬人的示威遊行,來表現他們是如何珍惜主人翁地位。只不過對主人翁地位的理解,與溫總理的觀念未必相同。香港人的主人翁觀念是要做自己命運的主人,而不是在黨權、國權支配下做徒有主人之名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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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說很多(曾鈺成說部份)「七一」上街遊行人士不了解廿三條立法的內容。
繼葉劉淑儀說「市民遊行只是放假,參加一項活動」之後,又一次對五十萬群眾的智慧的侮辱。他們難道不知道遊行隊伍中有不少大律師嗎?難道不知道即使有些人不那麼清楚廿三條的內容,但他們有尊重及相信專業律師意見的傳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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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伯對白宮就二十三條的聲明說,美國人很容易被誤導。七月一日美國駐港總領事祁俊文回應說:「美國國會與白宮對香港狀況非常了解。」
這是對董伯公開侮辱美國政府與國會的言詞,回敬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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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總理在香港回應七一遊行與市民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時說:「希望香港創造一個有利於外資的穩定環境。」
最能反映外資意向的福布斯集團,其總裁史提夫.福布斯表明,他不支持港府為廿三條立法,擔心會影響香港的自由。──這是對溫總意見的最有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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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條立法草案,容許警方毋須法院手令就可以入屋搜查。有遊行市民說,「董特首」已變成「董突搜」。
此說頗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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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伯矢言希望樓價「穩中有升」。回應董的「希望」,新地以呎價貼近二手市場的最便宜價錢推出元朗YohoTown新盤。市場已習慣了:從董談話的相反方向去思考和反應,準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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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總理臨離香港時說,為二十三條立法,「絕不會影響香港人包括記者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和自由。」
若依法是依二十三條所立之法,現有的各種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享有;若新聞界繼續發揮現有之自由,就非要違法(二十三條之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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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說:二十三條立法正要告訴香港人:甚麼事情可以做,甚麼事情不可以做。
問題是原來可以做的事,比如法輪功在香港的和平練功和抗議的活動,立法後不可以做了,而原來不可以做的事,如警察毋須手令入屋搜查,卻變成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