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設指導委員會定CEPA細節<br>港貨定義:附加值逾兩成

中港設指導委員會定CEPA細節
港貨定義:附加值逾兩成

【本報訊】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表示,有關緊貿安排(CEPT)下香港貨品產地來源的定義,其在香港附加值的比例若低於20%將不可接受;另經香港轉口作簡單加工的產品亦不合格,他相信有關定義細節可於10月完成。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其後表示,京港兩地官員將成立指導委員會,磋商有關問題。

安民昨在中華總商會午餐會上指出,產地來源定義將依據實際的加工程序、增值比例、產地來源證等方面作釐定,兩地海關並會聯網核查監管進口貨物。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補充,有關產地來源定義並非一刀切,各行業會有分別。

產地來源非一刀切
工業貿易署副署長梁卓文則歡迎業界就產地來源規則提出建議,並可為首批273種商品以外的貨品,提出列入次批名單,使其有機會於2006年前降低進入國家之關稅。電子業商會會長譚偉豪則建議,在香港研發的電子產品軟件,應計入香港增值部份。
梁卓文在另一研討會上指出,工業邨及大量的空置廠廈可為廠商提供用地;對於早前業界建議在深港兩地河套設立邊境加工區,他認為需投入大量基建工程才可使用,須小心處理。
該署亦會加強向中小企提供如稅務和法律的免費諮詢服務。對於國內或有省市未能全面落實有關協議安排,他表示兩地會合作成立督導委員會定期開會監察進展,業界若在執行上遇上困難,可向工貿署反映(www.tid.gov.hk/tc.chi/cepa )。

有報稅公司符條件
對於服務業的香港公司定義,工商及科技局常務秘書長俞宗怡解釋,即使過去幾年因經濟不景出現虧損,未能繳交利得稅,但只要有報稅已符合條件;至於聘用香港員工佔公司員工50%,是指在香港聘用的員工,也可包括外籍員工。
她亦澄清一些謬誤,例如國家即使加入世貿,外國進口貨品所享有的關稅優惠,仍遠低於本港的緊貿安排,以首飾為例,香港進口為零關稅,入世後外國首飾仍需繳付20至30%的關稅。至於未包括在17個受惠行業的其他服務業,她表示可與政府磋商,日後加入在安排措施中。

QDII出台需時準備
被問及是次未有包括推出認可本地專業投資機構(QDII)及在港設立人民幣離岸中心,安民說:「國內金融業未及香港成熟規範,需要更多時間準備研究,現仍說不上時間表何時實施,但總有一天會做,但今次安排已鼓勵國內保險業及民企來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