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十萬人的強大呼聲下、在市民的強大壓力下,即使是全力為《基本法》23條立法保駕護航的保皇派也不得不改變本身的立場、也不得不因應市民的呼聲而作出讓步。例如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先生就代表他的政黨向政府提出修訂法案的建議,包括加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等。
只可惜特首董建華先生儘管一再召開行政會議的特別會議,卻依然無法對五十萬人的呼聲作任何回應,甚至連一句話也不說。像這樣的反應,實在讓人非常失望。我們必須正告董先生及特區政府,再拖拖拉拉下去、再默不作聲下去,只會讓市民更感到意見不受重視,只會讓市民更失望及憤怒。
顯而易見,在超過五十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23條的惡法後,特區政府已不可能再按原定計劃在下星期三強行通過有關法例,因為這樣做等同跟絕大多數市民決裂、等同跟絕大多數市民為敵。即使這一回特區政府罔顧民意成功立法,往後它要執行有關法例以至推動其他政策都將遇到市民積極的對抗或消極的抵制,令它的管治困難重重,甚至淪為徹頭徹尾的跛腳鴨政府。
至於由民建聯或其他人士提出的「讓步」建議,如進一步修訂法案的條文或分階段立法無疑比寸步不讓好,但是這樣的讓步卻不足以平息市民的疑慮、卻不足以回應市民的訴求。應該看到,當五十萬人在七月一日上街反惡法時,他們反對的不僅是惡法的條文過份嚴苛,他們反對的更是政府在立法過程中漠視民意及「霸王硬上弓」的做法,他們反對的更是政府倉卒立法的輕率態度。
因此,要紓解政府跟市民在23條立法問題上的心結、要回應市民的訴求,特區政府除了有必要在條文上作出修改,把過嚴過苛的條文刪除或修訂外;更有必要展示出聽取民意、重視民意的態度;而要做到這一點,暫時擱置立法,重新與專業團體、社會團體及市民進行對話是必須的,是最起碼該做的事。若果特區政府連暫緩立法、重新對話也做不到或不肯做,怎能令市民相信政府會聽取他們的心聲、怎能令市民相信政府會聽取市民的憂慮呢?
我們認為,擺在特首及特區政府面前的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暫時擱置立法,重新對話!
﹙圖﹚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已向特首提出修訂23條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