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加玲與羅傑承分手多年,本來以為再見亦是朋友,更合作做生意,但近日二人卻掀起錢債糾紛,陳加玲指羅傑承於年半前與她一起參與一宗生意後,未有將她應得的一千萬元還給她,揚言誓要追回應得的金錢。
陳加玲與關心妍所屬的BMA唱片公司老闆羅傑承已分手多年,但二人近日卻掀起一場錢債糾紛,陳加玲聲言要向羅傑承追討過千萬元的應得利益。其實早於今年一月時,陳加玲已向外表示曾幫助一名友人解決財政問題,其中一單生意涉及八位數字的投資金額,但生意做完後,該名朋友便忽然失蹤,由於彼此間尚有錢銀轇轕,她更公開表示,希望對方解決自己的財務困難後主動現身,否則便會爆大鑊。
據悉陳加玲口中所指的朋友,正是其舊愛羅傑承。昨日記者致電向陳加玲求證時,她承認道:「冇錯,最近我同羅傑承係有錢債糾紛。好多年前我同佢有好多生意來往,十年前佢叫我出西貢一塊地,合作起兩幢三層高嘅丁屋,價值約一千萬,由頭到尾都係我同屋企人攞過三百幾萬出嚟,佢一直冇出過錢,但係一直空置十年都未起過,搞到我塊地白白空置咗成十年,你話條數點計,呢筆錢我家人有份出嘅,我始終要同屋企人交代。
「我最嬲係佢喺年半前打電話畀我,話有一單生意需要資金,佢叫我幫手搵投資者,咁我真係幫手搵到,單生意重有一位金融界朋友一齊合作,大家傾好單生意係三人平分所有利益。」
陳加玲續說:「羅傑承先收咗首期三千萬嘅現金,後尾因為合作嘅一方出咗事,單生意唔可以繼續落去。撻定之後,我問羅傑承攞番我應得嘅一千萬利益,佢竟然同我講話啲錢已經用晒,𠵱家根本冇錢畀我。我由年頭開始追佢錢,但佢影都冇,咁搞法,我惟有交畀律師處理,由法庭去裁決。」
另一方面,陳加玲又表示二人相戀時,她已對羅傑承仁至義盡。陳加玲說:「我同佢咁多年,我幫佢嘅錢銀數目有幾多,佢自己應該心裏有數,好似好多年前佢喺澳門出事,要我攞成幾十萬去澳門保佢,但後尾佢都冇畀番呢啲錢我。另外,佢之前投資拍《那有一天不想你》唔夠錢,又係我借咗幾百萬畀佢開戲,後尾佢只係斷斷續續咁還番一啲畀我,不過呢啲我都唔同佢計,但年半前嗰一千萬應得利益,我就一定要追討,𠵱家一切文件已交咗畀律師睇,好快可以正式行動。」
對於陳加玲有關欠錢方面的指摘,羅傑承昨日在電話中回應說:「當年有關西貢起樓嗰件事,係我出錢買地,但最終因為多種原因起唔成,當中唔存在我爭佢錢。」但陳加玲又指與羅傑承合作拍戲欠她錢,羅傑承解釋說:「其實當年拍嗰套戲,陳加玲係以投資者身份參與,最後套戲都蝕錢收場,就算佢(指陳加玲)當有投資都唔緊要,蝕嗰部份我一早都還番畀佢,我手頭上都有晒證明文件。」
問到羅傑承若陳加玲要與他對簿公堂時,會如何解決?他說:「佢要咁做,我冇所謂,我有晒證人同文件,我覺得付諸法律解決都未嘗唔係好方法,不過以前大家一場朋友,無謂搞到咁僵。」
採訪:陳月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