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搏擊:成立民間政府

民主搏擊:成立民間政府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

萬人空巷的七一遊行,對昏庸而專橫的特區統治者,是驅之不散的惡咒,但對不甘於奴役、生生不息的民間社會,卻是本港走向真正自治的契機。
若說八九民運期間港人上街是基於對民運人士的同情,對中國民主化的期盼,七一遊行的澎湃人潮正好表達港人對特區政府的徹底失望、對「一國兩制」的深切質疑。六年來,在董特首領導下的特區政府,作孽深重,政治上不僅箝制民主發展,更以惡法踐踏人權,打壓自由,損害法治。經濟上則朝秦暮楚,空話連篇,眼高手低,只懂向地產商特別是個別巨賈富商輸送利益,卻罔顧公平競爭和經濟效益,結果不僅是眼前的經濟衰退,樓市節節下挫,更令港人信心崩潰,彷徨無措。

諷刺的是,在政治從嚴和經濟失效的同時,社會政策卻走向注重回報,提高經濟效益。教育貶為經濟的附庸,福利服務服膺於經濟計算,腰纏萬貫的外國投資者在港買樓可立即變身港人,而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這些窮親戚要來港團聚,卻遙遙無期。更不堪的是,本港敗象紛陳,政府聲譽掃地,執政者仍可以託庇於專制的政治格局,漠視民意,堅持錯誤,動輒委過於人,同時抱殘守缺,拖延政制檢討,以保權力萬年壟斷。

遊行後再接再厲
面對噩夢連場,港人在遊行以示抗議後,更須緊密團結組織民間運動,爭取真正的自治。多年來,我們寄望體制逐步轉向民主,但現制在既得利益者的脅持下,民主前景凶多吉少,所謂議會民主,只是死路一條。此後,我們只有訴諸民間的集體智慧和力量,通過深入論證和群眾運動的相互配合,發揮社會凝聚力,為建設民主而公義的社會,在各個社會領域作長期的、有組織的和平抗爭。此舉不在乎執政者感應到民主的壓力,並更張政策,而更在乎培植立根民間、有理性依據、有道德威望的民主力量,從知識、道德和民望,蓋過以不民主體制竊取權位的執政者。

換言之,我們要在建制外成立民間政府。首先,我們要建立及鞏固民主發展的共識,再在此綱領下滙聚人才,籌募資源,部署策略,挑戰政府。其次,參與者在各自的專業組織或社會領域,加強動員,探討時政,發展另類政策,監督有關組織代表的政治表現。其三,民間政府必須爭取市民的認同,具體形式可以是立法會選舉、社會行動、政治動員、諮詢活動等。但無論形式如何,都是向市民推介民主綱領和政策主張,以聽取各方意見,並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參與。
本港人才輩出,過往大多各忙各的,政府不太過份,也就得過且過。但董政府劣政六年,除了處處暴露其無能和無恥,更以高昂的社會代價,昭示了民主的可貴。我們在七一遊行咆哮過後,若還心有不甘,又怎能不再接再厲,為香港拼出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