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均來集團(396)自旗下兩個樓盤被接管後,追債官司接踵而來,其主席戴權亦難幸免,被接管茵翠豪庭的牽頭債權銀行中銀香港(2388)入稟,追討其擔保的該項目欠款餘額2.61億元。這也是首次披露,他要以個人名義擔保由上市公司發展的貸款。
均來今年5月出事,當時茵翠豪庭剛獲發入伙紙,業主準備收樓前夕,銀團以保障本身利益為前提,委派安永接管茵翠豪庭,並發現該盤的現金僅餘數百萬元。
數日後,均來另一個發展中樓盤愛琴灣也被銀團委派安永接管。其後,均來、其前任董事總經理戴志華等俱陸續收到多宗入稟狀,要求還款及收樓,但是主席戴權一直不涉及這些訴訟。
不過,根據中銀香港上周六的入稟狀指出,原來戴權在2000年4月,均來旗下附屬公司TrueGold簽訂3.85億元項目融資時,曾簽訂個人擔保,表明若TrueGold沒依約償還有關欠款時,由戴氏個人負責還款。當時的協議更指明,有關項目貸款的最後還款期為今年4月28日,但借款人最終沒法清還欠款,故此中銀香港要求擔保人戴權,清還尚欠的本金及利息合共2.61億元。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旗下項目進行融資時,部份債權銀行會要求上市公司的控權股東作出保證,要求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不可低於某一水平,但甚少要求上市公司主席為項目的貸款作出個人擔保。均來2002年報也沒有披露,戴權曾以個人名義為旗下項目融資進行擔保。
現年75歲的戴權與兄長戴均創立均來,曾擔任元朗十八鄉委員會主席逾30年及元朗區議會主席,目前仍是元朗區議員。他於均來出事後,多次被記者問起此事均拒絕置評。
較早時,均來與高信集團(007)公布,由高信向均來提供5000萬元融資,但交易要待債權銀行批准,故仍未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