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份權益披露違規<br>證監發6信警告

1360份權益披露違規
證監發6信警告

證券條例於4月1日實施後,所有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及董事須按條例重新申報持股資料,證監會給予3個月寬限期。
證監會昨宣布,在4月1日至6月25日期間,港交所(388)接獲9732份披露權益通知書,截至6月30日止,已有超過1360份遲交或未有填妥的披露權益通知書轉交證監會處理。該會已就這些違規情況發出了6封警告信,並預期稍後警告信將會大幅增加。
證監會強調,由7月1日起,該會將按條例對沒有披露權益、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權益披露,以及沒有及時披露者提出檢控。對於無心及輕微違規行為,證監會表示會繼續作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