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彩星集團(635)創辦人陳大河長子陳俊懷入稟,向日資公司岩井香港及日本商人小寺基之等人,追討大圍曉翠山莊第二期住宅發展項目權益一案,昨日高院法官石仲廉判獲勝訴,指岩井等人破壞誠信及受託責任;不過,具體賠償金額須另排期研訊,估計金額逾億。
是次4名答辯人分別為岩井香港、小寺基之及其控制的里多投資,與建築師曹玉麟。陳俊懷旗下的啟浚有限公司,較早前入稟高院,指於93年與岩井香港、里多投資及五洋建設附屬合組公司,計劃發展沙田道風山一帶農地,啟浚佔兩成權益,當時已投入550.56萬元作為定金。
及至97年2月,岩井香港以該幅農地補地價金額過高為由,表示不會發展,並將定金退回啟浚及五洋,但陳俊懷指岩井單方面終止合作協議,不接受退定安排。
陳氏及後發現岩井原來將該農地以逾4億元代價售予新鴻基地產(016),供新地發展曉翠山莊第二期。該幅農地現仍空置,工程尚未展開。
石仲廉在判詞中指出,岩井香港及里多投資明顯違反信託人的誠信責任,應對啟浚負上法律責任,向其賠償損失及支付應得的利潤。至於里多的投資夥伴亦須負上信託人責任。
陳俊懷昨日在判決後表示對裁決感高興,認為事件反映公司管治的重要性,公司大股東及管理層不應隨意剝奪小股東利益。他又表示,今次追討的賠償,包括涉及利潤連利息,估計約1億元,但仍須等待法庭排期研訊。
他又強調事件與其胞弟陳俊豪任主席的彩星集團沒有關係,但他個人仍持有該公司7%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