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日碰到曹仁超,問佢聽番嚟啲料真唔真?佢話:「係呀,消息話先收番二十蚊去銷毀,其他稍後收回。」曹仁超喺《信報》專欄透露,劉金寶簽名嘅中銀鈔票會陸續收回,先由二十蚊開始,至於和廣北簽名嘅中銀鈔票,當然會火速印刷推出市面啦。既然如此,左丁山會睇真啲銀紙,有劉金寶簽名嘅話,收埋先。
金管局負責印銀紙,如果香港流通鈔票之上,有一位貪污嫌疑犯嘅簽名,中銀與金管局都會好尷尬。金管局同中銀香港非常合拍,以極速時間批准和廣北出任行政總裁,李國寶火滾亦無符。當然李國寶唔係眼紅,而係覺得金管局唔公道,本地銀行高層就任,金管局往往審批一頭半個月,經過廉署及警方查核,冇理由和廣北可以「極速」搞掂啫,對本地銀行都要有同樣效率至得㗎。
馬時亨局長根據金管局紀錄,話過去一年曾處理三十六宗要求快速審批嘅個案,七宗於一日內批出,一宗兩日批出,九宗三日批出,四宗四日批出,共二十一宗,即係剩低嘅十五宗如常批出。金管局強調數字正確無誤,但又唔肯講詳情,實在唔夠清晰。就算唔講名字,可唔可以講理由呀?例如為甚麼一日?為甚麼四日?講晒理由出嚟,本地銀行以後就知道可唔可以援引先例,照辦煮碗。金管局唔肯講,以後你玩彈弓手,邊個會知?李國寶要求睇上述個案,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