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法律界破天荒遊行抗議,沉默肅穆的隊伍,從高等法院穿過香港公園、經皇后大道中、上炮台徑,到終審法院門前聚集,靜立三分鐘,隨即散去。全程沒有一張標語,沒有一句口號。我們穿着律師日常工作的沉色西裝。這短短的一程,在回歸的歷史上留下難以磨滅的記憶。
那次,我們是抗議特區政府在終審庭作出裁決之後,向人大常委會要求解釋基本法二十四條,以推翻終院的解釋和裁決。我們認為這是徹底破壞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之下的獨立司法權,徹底破壞法治;而釋法的前奏──北京「四大護法」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辱罵,令我們感到極度的憤怒。
那時,沉默是因為所有的話都已說盡;在終院前肅然站立,是為了表示我們對法庭的護衛、對法治的無畏無私的尊崇。「釋法風波」傷透了法律界人士的心,自此之後,每有董建華表示他如何重視法治的場合,大律師公會代表都會要求他承諾,以後都不會就終院對基本法已作出的解釋的條文要求人大釋法。董建華每一次都拒絕,但我相信大律師公會永遠不會放過他。
今年七月一日,23條立法,政府的粗暴立法手段,又把法律界迫上街頭。上次是打擊司法程序及權力,今次是把立法赤裸裸變為政府的統治工具,毫不掩飾地將特區的法治變為「以法治港」。今次,我們跟群眾一起遊行,民主、人權、自由、法治是我們的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