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設施拖四個月未裝妥

傷殘設施拖四個月未裝妥

一出租公屋女住客因中風導致左邊身癱瘓,獲房屋署批准調遷及在單位內加設供殘疾人士使用設施,但承辦商在住戶遷入後四個月,仍未完成裝設供殘疾人士使用設施,住戶批評承判商效率差劣及房屋署監管不足,經本報轉介投訴後,承辦商始開展工作。

居於馬鞍山耀安邨的郭先生無奈地向本報投訴,他太太於年前因腦幹中風左邊身癱瘓,為此,原來居住大埔的他,申請調遷至接近岳母寓所的馬鞍山耀安邨,好使他能方便照顧行動不便的太太。但想不到,於今年二月底遷入新居至今,房署承判商仍未能為其太太改裝單位內設施。

手工甚差門留縫隙
他不滿地說:「職業治療師做好評估後,已畀咗份報告房署,詳列要裝設供殘疾人士使用的設施,我二月尾搬入,我當三月初開始計,到𠵱家都差唔多四個月啦,但重未搞掂,咁樣會令到我老婆好唔方便。」
郭先生稱,經他多番催促下,承判商只替他加大廁所門口,以及於廁所內安裝了兩個扶手。

急需安裝右邊扶手
但是,他太太是左邊身癱瘓,最需要是坐廁旁右邊扶手,但承判商只替她加裝坐廁左邊扶手及沐浴間扶手而已;且改裝好的部份手工很差,門框遺下不少縫隙,「我太太去廁所都冇得扶,佢只係右邊郁得,但到𠲖家催咗好多次都未有安裝右邊扶手,次次都話遲啲上嚟,但又唔見影喎。」
房屋署新聞組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房署於收齊郭先生提供的資料後,已通知承判商往郭先生單位進行改裝,但因期間恰巧處於新舊承判商交接期,故令時間有所延誤。

恰逢新舊判頭交接
房署發言人指出,一般而言,上述改裝工程只需約一個月時間,但新承判商接手後發現上手承判商有未完成處,已多次催促舊承判商早日完成。發言人稱,房署得悉,經本報轉介投訴後,有關承判商已派員上門替郭先生單位廁所加裝右邊扶手,整個改裝工程已經完成。

安裝扶手螺絲過小
郭先生事後向本報表示,經本報轉介投訴後,確曾有承判商職員替他安裝扶手,但他稱:「扶手個螺絲都唔啱,太細粒,都唔穩陣,郁郁哋,要臨時裝住先,話遲啲再上嚟換過同執埋其他啲手尾。」他說,雖已等候了數天,但全無音信,他無奈地表示:「希望我透過報紙投訴,佢地今次講真,真係會遲啲再上嚟啦。」
(○六二四○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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