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想問大家一個問題,為何經營一個電台,除了商業登記之外,要政府發一個牌照?中波、長波、短波、超短波,電台頻道可以無數,為何現在只有區區數個電台頻道?
有了互聯網之後,理論上人人皆可以開設電台電視,只是互網的技術,還不足以代替家家戶戶都有的電視及收音機。一個短波收音機,是極權國家國民家中必備之物,香港亦遲早出現這個現象。
政府的魔手,已經伸向傳媒,而且是有組織地進行。我們有幸,因為董伯是個平實的蠢人,所以這些事情做得慢,但現在也做了。商業電台有反共的傳統,這可以追溯到六七年的暴動時期,在港英時代,當然沒有問題,但到了今天,特別是七一遊行之後,天生姓賴的董伯永不檢討自己的錯失,會將責任推到電台名嘴煽動人民上街,造成羊群效應。
可以估到,商台要續牌,要能夠商業化地經營下去,除去兩個名嘴是必然的交換條件。唐英年為此高聲叫怨,說是「砌他生豬肉」,請問,唐英年曾否公開支持大班的言論自由?對廣管局的反投訴,出現了有組織的反反投訴,說明了甚麼?
別再玩這些虛假的遊戲吧,以鄭經翰及黃毓民的號召力,開設一個違法的地下電台,此其時矣,台灣在這方面很有經驗,一架的士,就是一個流動電台!問題反而是兩位是否願意放棄高薪,身體力行,加入公民抗命,真正博拉,做個真正人民英雄!筆者等着看你們「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