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文明人」終生要面對的,最重要的問題;可惜,哲學家探究生存、死亡,甚或交配的意義,卻鮮有為「錢」的「存在目的」,寫幾部專書。錢,聰明人認為:「不多不少,夠用最好。」然而,比「夠用」多了,或者比「夠用」少了,怎麼辦?
少了,就是貧,「貧而無諂」難;多了,就是富,「富而好禮」更難;貧而諂,富而驕,都核突,都教人反胃。面對錢,甚麼是正確態度,或者正常態度?教科書,總避而不談。這天,麫店老闆黑某,說了一件事,錢,有甚麼用?讀完,大家該有點感悟:
黑某麫店隔壁,住了兩個阿婆,年長的七十九歲,年輕的,七十六;午後,阿婆會把木頭車從舖裏推出來,在門前賣香煙;每天生意額,不到一百塊。麫店口碑好,每夜爆滿,桌椅佔了半條街,黑某要展鴻圖,就跟阿婆商量:「阿婆阿婆!我打算用一百五十萬!我是說,一百五十萬!買了你兩位老人家的舖,你說好不好?」阿婆撞聾,他這麼呼喊,一百五十萬買煙仔舖,整條街都知道。
你是阿婆,會怎麼做?大咬他一塊肉,來個反建議:「我不賣,衞生局會控告你阻街,早晚拉你去坐牢;我賣,你生意大做,發財快人兩步;隔籬鄰舍,阿婆明益你,一口價:四百萬!你說,是不是更好?」這樣回應,很「合理」;但阿婆,有阿婆的顧慮:「舖賣了給你,我們到哪裏去屙尿?」兩老本來住在店中閣樓,上落不便,廁所又在樓下,早就搬下來,作息都在舖裏;這一百五十萬,如果妨礙大小二便,鈔票捧在手,又有甚麼意思?港澳有地產商和賭棍,像阿婆一樣老,但囂張如故,搜括如故;這種東西,最教人困惑:是因為有了錢,就不會死?還是不必屙尿,都倒灌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