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國際社會及香港民間力量的強烈反對,保安局及行政會議昨日拒絕在《國家安全(立法條文)草案》截止修訂前,就多項會危害香港既有人權自由的法律條文作出修改。部份立法會議員則盡最後努力提出修訂,令議員所提出修訂的數目逾一百項。
落實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草案》昨日是提出修訂的最後限期,除了之前已提出修訂的民主黨、前綫、余若薇及吳靄儀外,獨立議員黃宏發及余若薇昨日再各增加一項修訂,令議員提出的修訂數目逾一百項。
他們提出的修訂以二十三條關注組建議為基礎,分別刪除廣受批評的禁制組織機制、在官方機密條例中加入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引入保障人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要即時引起暴力行為才犯煽動叛亂罪,以及刪除管有煽動刊物等罪行的條文。
雖然民意要求對草案作大修改,不過政府在昨日特別行政會議後表明,除了之前提出五十多項技術性修訂外,不會再有新修訂,顯示政府已拒絕再讓步。
二十三條關注組成員兼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昨日出席有線《飛常政經》節目時,批評政府做法等同自封退路:「點解要封咗退路?點解要一字不改呢?點解唔聽聽我哋過百項修訂條文,睇睇我哋有冇道理呢?」
湯家驊指他們的修訂,一定不會全不可取,但特區政府拒絕接受,「唔只係對我哋,重係對香港市民嘅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