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違例替客戶掛招牌<br>被控53次東主發惡

屢違例替客戶掛招牌
被控53次東主發惡

【本報訊】一間廣告公司疑屢次隨街違例張貼海報招牌,遭食環署發警告及罰款票控達一百二十五次。昨日食環署職員在旺角街頭再次拆除違法懸掛的招牌期間遇反抗,與廣告公司負責人爭執,對方聲稱被食環署人員毆傷報警。 記者:張家樂

聲稱被針對迫害的廣告公司負責人姓洪(二十九歲),身後有多名年輕「跟班」來勢洶洶,他「大義凜然」地說:「我要養班雙失(失業及失學)青年好辛苦㗎!政府唔理佢哋吖嘛!」
洪姓男子經營的廣告公司開業大半年,負責替客戶張貼海報及懸掛招牌,事後他迴避違法的指控,反指:「人哋都係咁,好多舖頭都係咁!」更指向一間網吧放在路邊的燈箱,認為食環署「玩針對」。

事主報稱遇襲
昨晨九時許,食環署職員約十人,到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處清拆路邊欄杆違例懸掛的廣告牌時,洪姓負責人突然現身阻止,雙方爆發衝突,其間他情緒激動破口大罵,未幾更致電報警聲稱被食環署職員襲擊,胸口及手受傷要求送院檢驗。
食環署姓林的負責人事後向警方表示,與事主並無身體接觸,案件列作糾紛處理。

被警告達72次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稱,該廣告公司用鐵線將廣告牌掛在欄杆上,明顯犯法,過去處方就此發出七十二次警告及五十三宗檢控,但情況一直沒有改善。發言人強調:「我哋百分之一百冇針對佢!」對干犯同等罪行的人士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