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商人自稱相士,疑助一名女子排解與男友間的感情問題,除大膽提議女事主拿恥毛給男友食,又涉嫌誘騙女事主與他發生性行為,其後更聲稱持有女事主裸露的影帶要脅,向她勒索一萬五千元。該名商人昨被控一項勒索罪,在荃灣裁判法院首度提訊。 記者:陳浩義
被告姜志偉,四十六歲,報稱商人,控罪指他於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在香港為使本身獲益,非法向一名陳姓女子索取一萬五千元。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時透露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於去年九月認識,女事主稍後聯絡被告,表示與男友感情鬧得不愉快,被告自稱為相士,與她傾談數小時。其間,被告指如女事主與他發生性行為,可助解決她與男友之間的問題,被告又建議女事主拿恥毛給男友食。兩人於同月發生兩次性行為後,亦保持聯絡。
控方續指,直至本年四月,被告與女事主共發生過五次性行為。
被告聲稱持有一盒女事主裸露的影帶,要脅繼續與他性交。女事主及後同意被告提議,由本年五月至八月期間,每月發生兩次性行為,她便可取回該盒裸露的影帶。
及至本年六月,女事主再度向被告要求取回影帶時,被告遂向她索取一萬五千元,女事主於是報警。警方即將被告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但沒有使用巫術。控方並指出,警方暫仍未撿獲涉案的女事主裸露影帶。
律師替被告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與女事主為情侶關係,其實並沒有該盒裸露影帶,被告現時可提供二千元保釋,以及往警署報到。
裁判官經考慮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八日再提訊,批准被告以二萬元現金保釋,但要定時前往葵涌警署報到,不可離開香港境,也不得干擾女事主及不准前往事主居住的青衣區。
案件編號:TWCC199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