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方可隨時破門入屋搜查,不需法庭手令。
2.如果反戰,有機會被控叛國。
3.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就算在海外犯國安罪一樣有事。
4.新聞界動輒會被指洩露國家機密,又不能以公眾利益抗辯,若發生類似「沙士」事件,也未必可以報道。
5.參加任何組織者,如該組織被中央禁制要取締,就會水洗不清。
6.組織被取締,如果不服上訴,可能會被缺席審訊,你和你的律師可能不得進入法庭,政府會派指定律師代表你。
7.法庭可以破例接受一些平時不接受的證供、如內地情報的證供,指你危害國家安全。
8.批評政府,如引起公眾暴亂,會成為煽動叛亂的罪證。
9.註冊公司、甚至學校的時事社都可以被取締。公司被取締,打工仔即時無糧出。
10.兩岸一旦開戰,就算支持兩岸目前現狀都會被指分裂祖國。
資料來源: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