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念慈丈夫陳鴻業前晚在銅鑼灣涉駕車傷人,警方發現陳鴻業未有帶駕駛執照,即時開出告票,但日前張栢芝在同區發生交通意外,同樣忘記帶身份證及駕駛執照,警員卻放她一馬,陳鴻業直言感到失望。
施念慈(Celia)丈夫陳鴻業前晚七時許,駕着其紫色保時捷跑車,與妻子擬駛入銅鑼灣世貿中心停車場之閘口時,與現場一名保安員就泊車問題發生口角,混亂中保安員報稱被跑車撞傷右膝,報警求助及要求送院驗傷。
警方到場發現陳鴻業只有身份證,未能出示駕駛執照,警員即開出一張三百二十元的罰款告票,同時要求陳鴻業於日內帶同駕照往警署報到,據現場目擊者透露,當時有人曾揚言張栢芝於日前發生同樣事故,但警員則未有向她作出票控,故有人質疑警方處事大細超。
其實栢芝日前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出席電影《千機變》首映禮,當晚她曾發生交通意外,警方到場後發覺她未有攜帶身份證及駕照,栢芝隨即致電親友求助,半小時後,栢芝方向警方出示駕照,而警方未有追究。
有指前晚陳鴻業曾提出由家人將其駕照帶返現場,卻遭拒絕。昨日本報記者聯絡Celia,問她為何陳鴻業未有隨身攜帶車牌?她在電話中說:「佢大懵囉,車牌擺低咗喺第二條牛仔褲度。」對於張栢芝發生同一事例,但未有受罰,問Celia會否覺得被大細超對待?她只稱不願置評。
而陳鴻業昨被問到是否覺得警方處事未能一視同仁,他透過電話說:「我唔知,我唔記得帶車牌出街,係應該受罰,但我今次都有啲失望。」
律師黃國桐昨日接受本報查詢,他在電話中就此事說:「呢樣就要睇執法者嘅態度,唔係話張栢芝有特權,駕照要隨身攜帶,唔帶車牌出街,喺原則上梗係唔啱啦,警方唔需要遷就張栢芝㗎。執法者係有酌情權,如果張栢芝去緊醫院,有人死有人傷,你可以運用酌情權,但張栢芝周遊列國喎,情況可以有excuse(藉口),人就唔可以有excuse,呢個絕對唔係酌情權嘅理由,咁係好唔啱㗎。」
採訪:朱芷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