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讚開槍警員 做法合情合理<br>前亞姐朱燕珍男友襲警監五年

官讚開槍警員 做法合情合理
前亞姐朱燕珍男友襲警監五年

【本報訊】前亞洲小姐冠軍朱燕珍的男友葉貴泉,去年六月在寓所外,雙手執刀劈向到場調查的三名警員,最後被警員開槍制止。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結,法官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因宿醉,並非蓄意施襲的說法,裁定他三項襲警及兩項企圖傷人罪成,判入獄五年。法官並讚揚遭被告暴力對待、生命備受威脅的警員鳴槍抵禦的做法合情合理。 記者:羅宇光

被告葉貴泉,三十二歲,控罪指他於去年六月二日,在北角英皇道漢興大廈單位外,襲擊三名警員,並企圖蓄意傷害其中兩警。主控透露,被告曾有搶劫、盜竊及不小心駕駛案底。

不認同因宿醉未醒
法官賴磐德在判詞中指出,三名警員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真確地道出事件經過,而其中兩警選擇向當時酩酊大醉、暴戾及怒氣沖沖的被告開槍,做法是合情合理,並為合法執行職務。
至於辯方指被告因酒意未散,對案發經過其實一無所知,更遑論有襲警及傷人意圖的說法,法官並不認同。法官指當時被告能夠與警員對答如流、捉着朱燕珍雙手拉她回家,又能入屋取刀襲擊警員,足見他相當清醒,並有意圖施襲,因此裁定五罪成立。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曾任酒吧經理,案發前為銷售經理,但本案已令他失去工作。此外,子彈仍留在被告脊骨中,勉強取出恐有下半身癱瘓之虞,因此他接受醫生建議不取出彈頭,卻長期忍受痛楚,不能長時間站立、坐下及睡覺,須服食止痛藥。律師希望法官體諒其苦況,予以輕判。
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行為惡劣,中槍實屬咎由自取,警員執行職務,卻承受被告的暴力對待,生命備受威脅,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故必須重判,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被告數名親友庭上一直保持冷靜,但聞判後,其母親終按捺不住,嚎啕大哭起來,需由到庭旁聽的藝人寶珮如攙扶離庭,而雙眼通紅的朱燕珍亦忍不住飲泣,頻以紙巾拭淚。

朱燕珍忍不住飲泣
根據案情,案發晚三名警員接報到被告寓所調查,單位傳出女子哭聲,警員將屋內的朱燕珍帶往走廊查問,被告衝出欲拉她返入屋,並揮拳襲擊三警,其後更跑回屋內雙手執刀衝出劈向其中兩警,兩警員開槍作抵禦,被告左腰中槍。
案件編號:DCCC1269/2002

朱燕珍

被告葉貴泉襲警及傷人罪名成立,判入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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