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陪審團強姦案重審

解散陪審團強姦案重審

【本報訊】中年機械工人涉嫌在僻靜地盤,坐在貨車的波桿位上,教女友的友人駕駛,及向她施暴一案。陪審團昨經過兩日共十七小時仍未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下令解散陪審團,案件排期重審。
五十歲被告張國華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屯門龍門路公眾填土區強姦一名二十六歲女子。被告否認控罪。

事主自爆同性戀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帶事主登上一輛紅色車輛,從旁教授事主駕駛技巧。此時,被告由乘客位移至坐在波桿位中間,將頭伏在事主大腿上,並隔着褲撫摸事主下體,然後攀上司機位扯下事主褲子,並將事主強姦。其間因事主不斷掙扎,被告頓感不快,遂坐回自己位子自瀆,事主趁機逃回貨櫃辦公室至翌日離開,將事件告知友人及報警,事主假意再約被告學車,將他拘捕。事主在庭上自爆是同性戀者。
案件編號:HCCC4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