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俗稱O記)早前拘捕六名疑為解款械劫集團成員,昨日再解觀塘法院,其中四人被加控企圖及搶劫兩罪,涉及去年十二月沙田圖劫解款員及今年三月葵興解款員被劫殺案。主控透露,被告等另涉九六至○二年的十二宗劫案,包括去年四月將軍澳寶林邨馬會投注站掠劫解款員一百九十萬元。 記者:羅宇光
六名被告為涉嫌集團主腦黃海忠、張啟宗、區錦棠、劉正全、趙海榮,及黃海忠胞兄黃志雄,年齡屆乎三十至三十九歲,而張、劉及趙為非法入境者。首五名被告早前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黃志雄則分案被控三項搶劫罪。
警方昨在庭上加強保安措施,六名便衣探員在犯人欄內採取「人盯人」戰術,每人看管一名被告,加上原有的庭警,令犯人欄迫滿近二十人。
主控提出新增控罪,指首四名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沙田橫壆街好運中心商場內的香港賽馬會投注站外,企圖搶劫;及於今年三月三日,在新葵興廣場地下升降機外,搶劫香港安全押運有限公司現金八十萬元。
主控指出,警方懷疑上述被告另涉十二宗發生於九六年至○二年的劫案,並透露當中三案,包括黃海忠涉及九九年七月一宗「扑頭」劫案、黃志雄涉及九九年九月一宗同類劫案、及區錦棠涉於去年四月將軍澳寶林邨馬會投注站械劫案。(見附表)
被告中只有黃志雄提出保釋申請。主控稱由於多宗劫案曝光,警方需時跟進調查、進行認人程序及DNA化驗,加上案件涉及跨境罪行,擔心黃棄保潛逃返內地,故反對擔保。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被告還押監房,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八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3834&397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