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立法減薪掀起的司法覆核,沒有因高等法院裁定由公務員總工會策動的訴訟被判敗訴而停止,四個警察協會主席、海外公務員協會十三名會員及一名律政司高級官員以個人名義提出的訴訟,決定繼續進行,三案暫定於十月六日聆訊,為期三日,但最終聆訊日要視乎前高級督察劉國輝的上訴,故法官定下月十八日作進一步指示。
四個警察協會主席包括警司協會主席、本地督察協會主席、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及海外督察協會主席,海外公務員協會十三名會員代表來自八個政府部門,另一訴訟則由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提出。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會方已籌得百多萬元應付這次官司,揚言就算上訴至終審法院也會繼續下去,有需要可能再籌錢。
案件編號:HCAL178、188/02、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