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我們一分子 - 吳靄儀

警察是我們一分子 - 吳靄儀

七月一日大遊行,又碰上總理溫家寶訪港,香港警隊當天的工作肯定十分繁重。參加遊行的人士須緊記要和平示威,要有秩序遊行,警員和市民都是香港一分子,只不過當天警員會穿軍裝制服,為了香港,我們應彼此諒解。
警察何嘗歡迎23條?何嘗要求匆匆立法?事實上多一條市民激烈反對的法例,警方的工作就增一分困難。我接觸的警員絕大部份是善良的人,尊重法律,他們也對23條立法感到擔心,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公眾視之為壓迫人民的工具,就會敵視執行此法的警員。
在著名英國判例WillcockvMuckle裏,大法官LordGoddard說,警察與人民之間互相信任,是我們這個社會引以為傲的重要資產。破壞這個信任,社會就要付出沉重代價。23條蠻橫立法的一個威脅,就是打擊這個信任。
警察的職責是執法,包括防範罪行。法律不是由他們所訂立,也不由他們選擇哪些應予執行。通過「處理煽動性刊物」罪,他們就要留心哪些刊物是煽動性。通過顛覆、分裂國家及煽動叛亂罪、通過取締本地組織機制,上頭有命令,他們就無法不調查受嫌的人士和組織,甚至要如葉劉淑儀局長所說"lookfortrouble",到處找麻煩。這些充滿政治檢查意味的工作,使愛好民主自由的年輕警務人員又厭惡又憂慮。
我希望參加遊行的市民重視和平示威的目標,同時呼籲當天執勤的警員理解,他們保持專業文明的態度,會大大減少磨擦和出事故的機會。八九民運,百萬人上街也可以秩序井然,今次七一遊行,我們也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