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知道特首董建華先生在美國生活時究竟對當地的社會及政治情況有多少了解,我們也不知道董先生所認識的美國友人是甚麼達官貴人。我們知道的是,董先生指美國政府是受人誤導、受某些人的說話誤導而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是非常荒謬及可笑的;這樣的說法不僅是在侮辱人家的政府及政治制度,更是徹頭徹尾不肯面對現實的表現。
只要稍稍對香港過渡期政治發展有點認識的人都知道,美國政府不管在過渡前後都一再就香港問題發表意見,而這些意見的重點離不開幾個方面,包括敦促北京政府恪守一國兩制的原則、包括敦促北京政府確保香港的法治、公民權利及自由不受損害、包括呼籲北京政府讓香港盡快發展全面的普選。即使最近美國駐港總領事祈俊文先生或白宮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所發表的聲明,也沒有逾越過往的政策原則,也只是重提要求加快民主發展步伐、要求保障港人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而已。
換言之,美國政府對香港是有一定的政策立場的,最近就二十三條立法所提的意見也只是重申有關的政策立場而已,董先生憑甚麼說人家的政策是受某些人、個別人的意見誤導呢?難道他認為過去十多年來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政府、大量的外交政策精英都不斷受某人、某些人誤導、某些人蒙騙嗎?這未免太小看人家、太naive了吧!
更何況,美國政府關注香港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是合乎本身利益的。要知道香港是美國在亞洲的一個重要商業基地,有大量美國企業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有大量美國公民在香港經商、工作、交流。若果香港的言論、新聞自由受到損害,這些美國企業的營運將會受到阻礙、這些美國公民的工作及生活將會受到阻礙,甚至可能令他們蒙受損失,故此美國政府關注香港的言論、資訊自由是正常不過的。
現在特區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當中不少條文將會嚴重損害香港的資訊自由、將會大大限制資訊的自由流通;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政府表達關注實在是正常不過的。
難道董先生認為美國政府要靠某些人誤導才能知道本身的利益何在嗎?像這樣的識見、像這樣的看法,實在既naive又膚淺!
(圖)董特首在昨日的答問大會上指美國白宮「受咗人嘅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