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懷剪刀避孕套 稱失控想摸女性<br>大學生夜半尾隨少女被控

身懷剪刀避孕套 稱失控想摸女性
大學生夜半尾隨少女被控

【本報訊】大學畢業生涉於凌晨時分在沙田新翠商場外,身懷剪刀、牛皮膠紙和避孕套等,架眼鏡、戴口罩尾隨妙齡少女,被捕後稱情緒失控想摸女性,昨控以遊蕩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解沙田法院提堂,案件押至後天再訊,以便警方進行認人手續,控方懷疑被告另涉一宗意圖強姦案。

疑另涉圖姦案件
被告麥兆華,二十三歲,報稱無業,過往並無案底,被控於今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沙田新翠邨新翠商場外,單獨出現,以致姓詹女子擔心其安全,另控於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剪刀、一卷牛皮膠紙、一卷繩索、一對勞工手套和一盒三個裝的避孕套。
被告髮長過耳、架眼鏡,樣子斯文,由警方押往法庭,被告現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一千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晚上十時至早上六時宵禁,不准直接或間接騷擾事主,並於參與認人手續前不可剪髮。
控方昨指,二十三歲事主於案發日凌晨四時半,在返家途中經過涉案的商場,見到被告不停盯着她,尾隨在她背後,她便躲進便利店,十分鐘後,事主離店,被告仍然尾隨她約三十米,遂立即報警並致電回家,警員稍後到場,發現被告當時架眼鏡和戴口罩。
控方續指,被告見狀即時將袋丟在地上,警方在其身上搜出剪刀和避孕套等,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控制不到自己,想摸女性,牛皮膠紙用作封嘴,繩索用作綑手,避孕套則召妓用,由於案情嚴重,被告疑另涉一宗意圖強姦案件,稍後將會安排兩名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故反對被告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STCC8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