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姦「索K」少女監5年

青年姦「索K」少女監5年

【本報訊】年輕跟車工人涉嫌將一名因「索K」及吸大麻煙後感不適的女性朋友,從酒吧帶返自己寓所,又不理她月事來潮,將她強姦,上庭後則辯稱女事主是其女友,同意做愛,四男三女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以五對二裁定他強姦罪成,法官判監五年。

陪審團商議九小時
高院法官包鍾倩薇昨判案說,當被告欲向躺在床上的女事主再進一步時,可能以為她會同意做愛,但稍後她已表明不願意,被告明明知道,仍在女事主反抗時,用武力將她強姦,辯方以女事主當晚曾飲酒及吸食毒品作求情理由,法庭並不接納,遂判上述刑期。
這是本案的第二次審訊,原審時陪審團因未能達成裁決,法庭解散陪審團重審,昨日陪審團退庭商議達九小時,至晚上八時半才達成該大比數裁決。
二十一歲被告郭志偉有偷竊案底,曾做送貨、司機及地盤散工,他否認於去年五月十二日,在元朗壽富街一單位強姦同齡的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2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