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舊換新鞋認偷竊

女子舊換新鞋認偷竊

【本報訊】一名女接待員在黃大仙荷里活廣場馬莎百貨,將所穿的白色舊鞋換上黑色新鞋後,不付款離去,圖以偷天換日方式盜竊,但被便裝保安員識破,她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求情表示因一時貪心才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判罰款二千元。
被告張嘉儀,三十五歲,接待員,月入八千元,控罪指她於本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黃大仙荷里活廣場馬莎百貨,偷取一對價值三百五十元的皮鞋。
案件編號:KCCC832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