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警告或撤港

國際人權組織警告或撤港

【本報訊】十二個以香港為基地的國際人權組織昨召開記者會,反對港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認為法例一旦通過,香港對人權及資訊自由的限制,將等同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地,到時他們會考慮撤出香港,這不但影響香港人權形象,一些外資也會覺得香港與內地再無分別,索性放棄香港,直接到國內大城市投資。保安局則發聲明重申立法合乎「一國兩制」及國際人權標準。

籲港人上街顯示決心
人權組織呼籲港人七.一上街,向特區顯示決心。人權組織亞洲交流代表BruceVanVoohris認為,「當你見到成千上萬的人在七月一日上街,特區政府會在七月二日做甚麼事?若她不聽取民意,她就不是一個問責政府。」
人權組織並提出「兩不一要」的口號,「兩不」即不要給予警務人員及官員可以在沒有法庭搜令情況下,入屋抓人;以及不要給予官員禁制組織的權力。至於「一要」是要予傳媒有權以公眾利益作抗辯。
中國人權研究員NicolasBecquelin指出,現時國內並沒有取締危害國家安全組織法例,一旦香港立法,國內要相應立法配合,削弱國內人權。

立法令港與內地無異
人權組織亞洲交流代表BruceVanVoohris指香港優勝之處在於沒有限制言論的法例,一旦立法,「香港與馬來西亞、新加坡再無分別,但她們成本比香港便宜,為何我們不搬到那裏?」到時外商發現香港和中國再沒有分別時,「為何不直接到上海投資?」
十二個人權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亞洲傳訊、亞太移民協會、亞洲民族發展中心、亞洲人權委員會、亞洲交流、中國勞工通訊、亞洲正義和平中心、亞洲行動研究中心、中國人權、香港反戰聯盟及亞洲基督徒學生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