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新雜誌的編輯打電話給我。
「我們想找倪匡寫稿,你替我問問他肯不肯好嗎?」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我做了倪匡兄的非正式經理人,欣然答應。
哈哈哈哈四聲後,倪匡兄說:「現在是你們半夜四點鐘,怎麼還沒睡?」
「我從來不算三藩市時間。」我說:「總之我們深夜,你們就不是深夜,這個時間通電話,一定不會吵醒你,反正我都是在這時間寫稿,頭腦最清醒。」
說明了來意。
倪匡兄說:「你代我謝謝他還記得我。但是我已經寫不出了。」
哪會有寫不出的道理?是他不寫,人無求了,有資格拒絕。從頭到尾,沒有提過稿費的問題。我知道他提出個數目,對方付得起。不夠資力,也不敢開口。
「那麼以後所有的報紙雜誌請你,我都先替你回絕了?」我問。
他又連笑四聲,表示沒錯。
「上次回新加坡,」我說:「在家裏找到你的那本《老貓》,小朋友沒看過,拿回酒店後一口氣看完,說好看得不得了。」
「當然好看,」他有點自豪:「放了幾十年,還能看得下去,就是好看。」
「你認為《老貓》是你寫的最好的一本小說嗎?」
倪匡兄不正面回答:「你請小朋友看看《尋夢》吧。」
「《藍血人》,你不喜歡嗎?」我問。
倪匡兄說:「我並不覺得《藍血人》寫得好,但是很多人喜歡。我想,大家喜歡的,總有一點道理。你要問作者的話,本本都是他親筆寫的,本本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