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星期,香港便踏入回歸第七年。在董建華管治下的六年,市民心中如打翻了五味架,雜味紛陳。九七年回歸那天所祈盼的「港人當家作主」,到了今天,「挺董」的人還在,不過「倒董」的人更多;而以董生、董太作嘲笑對象的「地下文化」,發展蓬勃,成為市民茶餘飯後的佐料。六年來,社會、人心變化巨大,本報今日起,就此作系列報道。 記者:譚暉
【本報訊】港府偷換概念、習非成是的做法,在回歸六年以來屢見不鮮。這種「習氣」一旦滲入社會賴以為基石的法治精神中,破壞力足以令香港的繁榮安定前功盡廢。大律師、法律學者都觀察到,回歸六年後的今天,以人為本的傳統法治精神,在特首的詮釋下慢慢淪為以「法」統「治」的精神。
「法治一啲都唔吊詭,意思亦唔含糊,核心價值係尊重個體、保護弱勢社群、履行公義;唔係話我要做一件事,例如我要公務員減薪,就去立法減薪,令我可以路路暢通。法律唔係用嚟方便管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說。梁家傑一口氣數出九個例子(見表),指董建華雖然將法治掛在口邊,但董建華政府在行動上卻「不知法治為何物」:「人大釋法、高官問責制、公務員減薪、收取外傭稅、廿三條立法……統統都有不尊重法治的地方,這類例子在回歸後多不勝數。」
梁家傑解釋,特首推出高官問責制,沒有尊重法治精神中所重視的「恰當和確切」程序,「突然拋條條例出嚟,局長嘅分工基本上係由特首話事,職權又可以喺一夜間調來調去。」二十三條倉卒立法就更赤裸裸地蔑視既定程序:「好多嘢未傾掂,但政府一定要定七月九號死線,何必咁樣爭朝夕?」
在法庭內雄辯滔滔的梁家傑,近期彷彿成為半個社會運動家。他說,特首三番四次觸怒了對法治仍有執着的專業人士,現在連最保守的大律師也要上街遊行;又說法律界近年「被迫」扮演法律教師,以至「牛頭角順嫂」也懂得「講吓法治」,就是不想法治基石最終被政府用行政手段擊破。
至於擔任法治「守門員」的法官,雖然不願意公開評論,不過,據一些大律師表示,法官對本港的法治環境也有憂慮,其中包括對政治事件被擺上法庭頗有微言。梁家傑形容:「三權(行政、立法、司法)中有兩權唔知法治係乜,但唔可以淨係靠李國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撐!撐得幾耐?」
熟悉法律與人權法的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Davis)表示,要令到法治有效運作,最終是要有民主政制,市民有「話事權」,統治者才不可以為所欲為。他說特區政府有時做出一些武斷又隨心所欲的行動,如千方百計阻止議員進一步討論二十三條;如立法會全是民選,問題就不會出現。
他指本港法治已經響起警號,「Weareintransitionrightnow,butthequestionis:transittowhat?」(我們正處於過渡期,但問題是:過渡到甚麼地方?)他坦言很擔心本港的法律最終會淪為政府的統治工具。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教育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則說,特首上任以來「將立法視為畀當權者多一啲權力,以備不時之需,而唔係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政策先行、曲解法律去遷就政策,結果就令人減少對法律的尊重。
他再列舉早年居港權爭議的例子說,「董建華有一次被問到有好多人偷渡來港,佢首先話一定會遣返;之後記者再問有冇違反《基本法》,佢先答話會搵律政司研究。尊重法律嘅人,應該先研究遣返有冇違反《基本法》,然後去決定做唔做遣返行動。」
《回歸六周年系列報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