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機構賣旗不獲批

百機構賣旗不獲批

【本報訊】申請明年賣旗籌款的機構有二百零六個,但只有九十個機構獲得批准賣旗籌款,仍有百多個機構無法以賣旗籌募經費。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呼籲該些機構構思一些具創意的籌款活動,而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亦同意增加明年賣旗日的分區賣旗日數目。

每日籌一百九十萬
林鄭月娥昨日在社署網頁中的《署長隨筆》中提及,由二○○一至○二年度起,社署推出分區賣旗日,在同一日內讓三個不同的機構,分別在香港島、九龍、新界舉行賣旗活動,分區賣旗日所籌得的善款總數每日平均達一百九十八萬元,較傳統同一日只有一個機構舉行全港性賣旗的一百二十七萬元,多出四成。
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決定在○四至○五年度,將每年三天的分區賣旗日增至十五天,參加機構增至四十五個,連同一年有四十五機構可以在全港性賣旗日中籌款,獲准賣旗籌款的機構將達九十個。